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无论您是出租方还是承租方,都一定会注意到一个看似“沉睡”却又至关重要的条款——不可抗力条款。它如同合同中的“安全阀”,规定了当发生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时,双方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责任。然而,这个条款具体保护什么?哪些情况才算“不可抗力”?许多当事人往往对此一知半解,直到意外真正降临时才措手不及。理解其核心构成与常见情形,是保障自身权益、避免不必要纠纷的关键****步。
通常,一份完备的租赁合同会将不可抗力情形大致分为两大类:
一、自然现象类不可抗力
这类情况主要源于自然力量的剧烈变化,完全超出人类社会的控制范围。具体包括:
1.严重气象灾害:如台风、飓风、龙卷风、特大暴雨、暴雪、冰雹、极端高温或低温等造成广泛影响的恶劣天气事件。
2.地质灾害:包括地震、火山喷发、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
3.其他自然异常事件:例如海啸、洪水(特大自然洪水,非一般城市内涝)、森林自然大火等。

二、社会异常事件类不可抗力
这类情况通常指非由合同当事人引发的、突发的社会性重大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具体包括:
1.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禁令、戒严,或法律法规、政策的突然颁布与修改,直接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被定性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大疫情,政府因此采取的封锁、隔离、停工停业等强制性措施。
3.战争与武装冲突:无论是宣战的战争还是未宣战的武装冲突,均属于典型的不可抗力。
4.大规模社会骚乱:如罢工、骚乱、暴动等社会秩序的剧烈动荡,且该情况非因合同任一方过错引起。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并非所有意外事件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不可抗力”。例如,常见的市场风险、商业决策失误、第三方的一般违约行为(如租客雇佣的装修队延误),通常不被认可。其核心法律特征始终围绕“三不”原则: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事件的影响必须达到足以导致合同根本无法履行的程度。
清晰、具体的不可抗力条款是租赁合同稳健性的重要基石。它并非意在鼓励违约,而是在真正的极端风险来临时,为合同双方提供一个公平的风险分担与责任豁免框架,是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建议在订立合同时,双方可尝试对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特殊不可抗力情形进行适当列举,但务必以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为前提。明确界定“不可抗力”的边界,不仅能减少未来的争议,更能让双方在合作伊始就建立起风险共担的合理预期,从而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